IT商网搜索:
产品频道: 笔记本 | 台式机 | 服务器 | OA办公 | 网络安防 | 投影显示 | 存储 | 手机数码 | DIY配件 | 软件·解决方案 | 视频访谈     
地方分站: 北京 | 上海 | 广东 | 杭州 | 南京 | 苏州 | 合肥 | 青岛 | 成都 | 重庆 | 昆明 | 西安 | 沈阳 | 哈尔滨 | 郑州 | 太原 | 长沙 | 福建
新闻中心| IT商网 > 渠道资讯

国家产权局驳回微软“郑码专利无效”申请

2008-04-24 10:41作者:佚名出处:中国青年报责编:谷春雨 【文字大小:

  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我国专利法和“郑码”专利实际情况审查决定:微软方提出的专利无效理由不能成立,维持89108851.2发明(郑码)专利有效。

  中国青年报4月24日报道 “郑码诉微软侵权案”(2008年1月18日本报曾报道)今天又有新进展。

  记者今天从原告北京中易中标电子信息技术公司(下称“中易公司”)获悉,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日前作出决定,驳回美国微软公司关于“郑码专利无效”的申请,并已于4月22日将《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》送达中易公司和微软公司。记者看到的决定书写明,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我国专利法和“郑码”专利实际情况审查决定:微软方提出的专利无效理由不能成立,维持89108851.2发明(郑码)专利有效。

  “郑码”专利权所有人郑珑女士、中易公司总经理蓝德康先生均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,对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微软的请求感到很高兴。微软中国公司公关部相关负责人没有对申请被驳回发表看法,但微软相关负责人再次强调,微软一向尊重知识产权,只在合法权利范围内使用第三方知识产权。

  2007年4月23日,中易公司诉美国微软公司侵权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。中易公司主诉美国微软侵犯“郑码”专利权、软件著作权和汇编著作权;侵犯中易字库的美术作品权、软件著作权和汇编著作权。微软在2007年5月28日委托律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递交了主张“郑码”专利无效的请求,理由是郑码“不具有新颖性”、“不具有创造性”,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,并宣告“郑码”专利无效。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7年12月20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口头审理,审理持续3个多小时。

  郑码输入法是由《英华大辞典》主编郑易里先生及女儿郑珑共同发明的,1989年获得中国发明专利。1992年,中易公司经郑易里先生及郑珑授权,对该专利进行使用,开发、研制、设计了符合国家标准的宋体、黑体两套中文汉字字库。这两套字库也相继获得了国家专利。

  根据《专利法》第46条第2款的规定,微软若不服本次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查结果,可以在3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。

相关文章

奥运嘉年华

今日焦点
精彩专题
热点关键字
商圈热帖
回复 最新 精华
阅读排行

Copyright (C) 1999-2008 Chinabyte.com,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天极网络

渝ICP证B2-20030003号 商务联系、网站内容、合作建议:010-82657868

版权声明 在线提交意见反馈 Powered by 天极内容管理平台CMS4i

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网警备案 中国网站排名